其一,进入环保服务市场的门槛较低,鱼目混珠坏了一锅粥。如只要具备注册资金、一定数量的高(中)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办公条件等,就可获批公司注册,有了这个“准生证”就可承揽环保服务业务。而对注册条件审核把关却难度较大,比如,注册资金可以拿别人的钱过一下账,注册通过再归还;再如高(中)级专业技术人数可有偿挂靠,持证人不用坐班;办公场所一纸租赁合同就能搞定。
其二,个别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第三方服务过程缺乏有效管理。第三方机构理应给当地政府和企业污染治理带来帮助,正是这种定位,使一些地方政府有着“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”的放心感,放松对其监督;有关部门有了风雨同舟的友情感,放松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;有的企业产生“我付钱你担责”的自在感,甚至一起“消灾”,放松了对其履约的要求。
其三,处罚力度尚不足以震慑造假。当前,受到刑法追究的造假者多是情节特别严重的,而还有相当一部分造假者基本只是受到了罚款处罚,打击力度不够。
鉴于以上原因,作者建议,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,要在不愿假、不能假,不敢假上同步发力。
从源头解决不愿假问题。严把第三方公司注册审批关,对现有公司全面整治,从严从实清查,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,整改通不过的要注销资格。
严把服务项目招投标关,将市场信誉度低、有造假劣迹、技术力量薄弱的公司拒之门外。
过程严管解决不能假问题。把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,加强相关制度、标准、质量、信誉、工况等管理,及时解决问题。
对技术素养差、怠工失责的第三方人员,要建议其所在公司立即做出处理。
管理部门人员对每个服务点位的每个环节、每个工况、每个设施、每项参数、每天台账、每组数值,都要管理核实不留盲区。
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,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,织密监管网。
以结果严惩解决不敢假问题。保持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协同打假高压态势,对客观性失真予以限期改正机会,对屡犯、蓄意、串通环保造假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绳之以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