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对象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、产生次生危废(包括生产性危废和非生产性危废)的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单位,不包括利用处置豁免单位、政府申报单位。
二、新版管理计划共7张表,分别为单位基本信息、设施信息、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信息、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信息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/处置情况信息、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、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信息等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、产生次生危废的利用处置单位和收集单位填报所有表格;不产生次生危废的收集单位只填报表1、表2和表7。
三、企业在填报新版管理计划前,应先在“基本信息”菜单 中选择基础信息、设施清单等功能模块,补充完善相关内容。基 础信息菜单新增排污许可证编号,编号定期与“一企一档”同步 (无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此栏显示“无”,不影响管理计划填报)。设施清单菜单中已填报危险废物生产性产生源的企业,需完善相关产品、原辅材料类型以及计量单位等信息;如新增危险废物产 生源的,应在设施清单-产生源菜单进行补报。环评信息和危废信息有变动的,应在基本信息菜单予以完善。
四、企业应依次填报管理计划表1-表7,需填报的基础信息、环评信息、危废信息、设施信息等内容,通过选择方式从已填报的信息中获取。填报表2设施信息时,产废单位应先填报生产设施再填报污染防治设施,经营单位只填报污染防治设施。填报表3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信息时,产废单位的生产性危废或自行利用处置次生危废从表2自动带入,非生产性危废须通过新增按钮添加;经营单位只能选择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的次生危废(包括生产性危废和非生产性危废),如次生危废不在有效许可证内,应根据相关要求,完成许可证备案后再填报管理计划。
五、国家系统仅对接计量单位为“吨”的危险废物。企业在申报预计利用处置方式为清洗(C3)的废包装容器时,若以“只”作为计量单位的,除填报数量外,还需填报相对应的重量(单位为“吨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