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要求,2月18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要求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,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,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
《方案》指出,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(以下简称智慧监测试点工作)以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引领,以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发展为着力点,按照信息化建设“四统一、五集中”要求,加大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应用,在重点省市推进智慧监测率先突破,实现监测感知高效化、数据集成化、分析关联化、应用智能化、测管一体化、服务社会化。
《方案》明确,智慧监测试点工作选取13个省份、16个地级市(含雄安新区)开展先行先试,试点周期2年,重点提升支撑服务保障、智慧监测基础、服务群众等三方面能力。到2023年底,国家层面建设环境质量联合会商国家平台,建立国家、省、市三级监测数据联通共享机制,打造一批高质量服务应用,基本实现环境空气和地表水智慧监测;试点省份突出宏观、中观环境管理决策支撑,具备智能化调度、会商能力,提升生态环境协同管理效率;试点地市突出小尺度精细化预警管控技术支撑,实现监测与管理之间的数据关联和业务协同。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继续发挥“一总多专”优势,在监测司指导下成立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技术指导委员会,按照生态环境信息化“四统一,五集中”总体要求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总体思路,开展智慧监测业务应用总体设计并印发相关技术指导文件,组织实施好智慧监测试点工作,探索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监测创新应用成果,推进智慧监测高质量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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