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乐市肉联厂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公示信息
根据《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》(环办土壤〔2017〕55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新乐市肉联厂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进行公开,以接受公众监督,项目基本情况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新乐市肉联厂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2、委托单位:新乐市肉联厂
3、承担单位: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4、地块地点:河北省新乐市南环路
5、检测单位: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河北浦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6、地块坐标:中心经度:114°39' 41.446",中心纬度:38°20' 12.304"
7、地块四至范围:地块北侧为青云学校,南侧紧邻南环路,隔路20m为新乐植物园(绿洲公园),东侧为阳光四季城小区,西侧是农田。
8、地块占地面积:5368平方米
9、调查结果: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可知,新乐市肉联厂原厂区地块土壤样品中检测因子均未超出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 5216-2020)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液氨罐是有毒有害物质,该地块在使用期间,未对该地块造成污染。该地块用地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,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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